【发稿时间 :2019-04-08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皇姑区华山小区楼面防水改造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市皇姑区房产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皇姑区华山小区楼面防水改造工程-设计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
2.2工程规模:
2.3合同估算价为 200 万元。
2.4招标范围:皇姑区华山小区楼面防水改造工程设计。
2.5工期要求: 2019 年 5月 1 日开工至 2019 年 5月 10 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 或者 [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4. 投标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0.1 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4 月 8 日至 2019 年4 月15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4 月 29日 13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市皇姑区房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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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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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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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110000 |
联 系 人: 李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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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白工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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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24-22825609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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