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
【发稿时间 :2018-06-07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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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码 | 21020320180413006 |
工程名称 |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 |
建设单位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 |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 |
项目所在区域 | 大连市·西岗区 |
拟中标单位 | | | | | | | 标段名称 | 标段建筑面积(㎡) | 拟中标单位 | 中标价 | 项目负责人 |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设计 | 3349.00 | 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70000.0000 | 元 | 高颖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中标候选人: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27万元 设计费率:2.58% 企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项目负责人:高颖 专业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 |
招标内容 | 对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维修改造进行设计,包括:装饰装修、承重式钢结构200多平方米、机电安装、设备安装等。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必要的现场数据收集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8年06月0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8年06月10日 |
填报人 | 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填报日期 | 2018年06月07日 |
填报单位 | 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备注说明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