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广鹿岛客运站配套工程
【发稿时间 :2018-06-15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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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码 | 21022420180515419 |
工程名称 | 长海县广鹿岛客运站配套工程 |
建设单位 | 长海县广鹿岛镇人民政府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 | 长海县广鹿岛 |
项目所在区域 | 大连市·长海县 |
拟中标单位 | | | | | | | 标段名称 | 标段建筑面积(㎡) | 拟中标单位 | 中标价 | 项目负责人 | 长海县广鹿岛客运站配套工程 | | 大连长海金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921882.6800 | 元 | 张春亮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长海金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金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内容 | 长海县广鹿岛客运站配套工程施工及保修服务。长海县广鹿岛客运站广告牌拆除、广场灯拆除安装、停车场、绿化栽植、配电室地面处理、局部挡土墙及砌筑高压电缆沟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8年06月1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8年06月17日 |
填报人 |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填报日期 | 2018年06月15日 |
填报单位 |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备注说明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