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05-19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沈阳浑南科技城城市更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七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18419 | 工程名称 | 沈阳浑南科技城城市更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七期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18419001001 | 标段名称 | 沈阳浑南科技城城市更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七期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一标段:施工图预算审核) | ||||||||
建设单位 | 沈阳大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其他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5月19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05月22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 | 建设地点 | 沈阳市浑南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刘梅 | [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 | 建【造】15210004915 | 30.000000% | 365日历天 | 合格 | 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 的相关规定 | 84.87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 辽宁天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刘梅 | 王长进 | 于作维 | ||||||||
注册资格 | [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 | [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 | [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 | ||||||||
证书编号 | 建【造】15210004915 | 建【造】11023200024888 | 建【造】11062100006281 | ||||||||
投标报价 | 30.000000% | 24.000000% | 24.200000% | ||||||||
工程工期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365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 的相关规定 | 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 的相关规定 | 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 的相关规定 | ||||||||
评审得分 | 84.87 | 94.29 | 84.18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 辽宁天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业绩: 1.辽宁工人运动文化(展览)馆主体工程2.沈阳地铁十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第十六合同长安路站~万泉公园站区间分部工程。3.地铁二号线市府广场站附属配套工程4.白音华海州露天矿二部分工程(井工矿)工程5.宝马第三工厂1#雨水泵站及配套管线工程6.营回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工程;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业绩:1.淮安市枫香院住宅小区一期工程2.终结淳化复建房二期建设项目3.南京市高淳区审计局2021年度结算审计项目4.朱码柴市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 辽宁天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绩:1.马宋公路北-1地块回迁安置项目2.沈阳市停缓建项目续建一期工程(原和平检法两院)造价咨询3.沈阳市西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4. 2023 年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在本项目一、二标段均排名第一,且优先选择二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因此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2.其他;技术标内容含有“陕西”字样,属于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特殊标记。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