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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设计][设计]于洪区大兴学校等7所学校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设计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设计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于洪区大兴学校等7所学校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00447 工程名称 于洪区大兴学校等7所学校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设计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00447001001 标段名称 于洪区大兴学校等7所学校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设计
建设单位 沈阳市于洪区教育研究中心 填报单位 沈阳市于洪区教育研究中心
工程类别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19年04月24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19年04月27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建设地点 沈阳市于洪区大兴学校等7所学校校园内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刘欣 陈桂霞 杨春梅
注册资格 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专业) 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 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编号 CS142100390 CS132100320 CS0002498
投标报价 408000.000000元 410000.000000元 426000.000000元
工程工期 2019年5月1日-2019年5月31日(30日历天) 2019年5月1日-2019年5月31日(30日历天) 2019年5月1日-2019年5月31日(3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甲级
评审得分 93.8 68.01 61.19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赵岐 签于 2019/04/24 15:58:46
赵岐 签于 2019/04/24 16: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