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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设计][设计]浑河27街(开发22路~大堤路)给排水道路工程设计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设计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27街给排水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1000892 工程名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27街给排水道路工程
标段编号 210101TP001000892001001 标段名称 浑河27街(开发22路~大堤路)给排水道路工程设计
建设单位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规划建设部 填报单位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规划建设部
工程类别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19年05月24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19年05月27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地点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27街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才南 汪智慧 孙会平
注册资格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00026541 (2011)1109313 201401193
投标报价 21.000000% 25.000000% 20.000000%
工程工期 591 591 591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评审得分 91.31 86.31 76.39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投标报价按国家规定下浮百分比(%)。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李娇 签于 2019/05/24 09:02:42
李娇 签于 2019/05/24 09: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