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09-30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326】
经开区积水点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14914 | 工程名称 | 经开区积水点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14914001001 | 标段名称 | 经开区积水点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第1标段) | ||||||||||||||
建设单位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 填报单位 | 辽宁岚杉招标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09月30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年10月08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建设地点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付大龙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辽1212004200804216 | 99.700000% | 441日历天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 市政公用工程特级(施工总承包) | 92.29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沈阳市市政工程修建集团有限公司;大连三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华信北方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付大龙 | 李玉 | 张伟玲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付大龙 | 李玉 | 张伟玲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何巍 | 王强 | 黄磊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AB[2004]00578],市政公用工程一级[00098899],注册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00098899]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AB[2019]02723],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1212017201815611]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AB【2013】31447],注册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辽1212019202000401],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1212019202000401]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给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181127515) | 道路桥隧专业高级工程师(181107152) | 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1128200369)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辽1212004200804216 | 辽1212017201815611 | 辽1212019202000401 | ||||||||||||||
投标报价 | 99.700000% | 99.900000% | 99.800000% | ||||||||||||||
工程工期 | 441日历天 | 441日历天 | 441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 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 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特级(施工总承包)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 | ||||||||||||||
评审得分 | 92.29 | 80.67 | 76.7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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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沈阳市市政工程修建集团有限公司;大连三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华信北方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